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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业中的水资源攫取现象反思

2016-03-20 23:55 来源:农讯网:资讯 作者:admin
导读: 一、引言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进行分税制改革后,随着国家与地方关系的财权上收和事权下放,招商引资成为地方政府寻求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周飞舟,2006)。在地方政府一系列优

 

  一、引言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进行分税制改革后,随着国家与地方关系的“财权上收”和“事权下放”,“招商引资”成为地方政府寻求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周飞舟,2006)。在地方政府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吸引下,很多私人资本开始入驻农村,并依托当地资源进行工业生产。在主流叙事中,农村工业通常被认为是农村发展的动力和进步的象征,展现的是“双赢”的理想图景,如“能就地转移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解决宏观经济中的内需不足问题”(李彦昭,2008)。但在农村工业场域中,围绕同一资源的使用界面,尤其是水资源,外来资本对当地村民的排挤和边缘化现象在国内并未得到应有的关注。针对强势群体为实现自身资本积累,掠夺边缘弱势群体水权的现象,梅塔等(Mehta, etc., 2012)将其称之为水资源攫取。

  关于水资源攫取的研究最初源于国际学者对土地攫取现象的关注,集中于对出现在非洲等国家以大规模种植生物燃料和粮食作物的外商直接投资农业(agricultural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的探讨上。以伍德豪斯和格兰霍(Woodhouse and Ganho,2011)的研究为转折点,水资源攫取作为隐藏在土地攫取背后的重要议题开始备受重视,该研究认为,没有水源保障的土地对于以作物种植为目的的投资商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土地只是水获取的前提条件。水的流动和循环特性使得水资源攫取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迪威尔等(Duvail, etc., 2012)认为,不同于土地攫取带来的直接性影响即地权转移,水攫取的影响往往是间接性的,不仅在时间上具有滞后性,而且在空间上的实际影响范围具有扩散性。随着学者对水攫取现象的聚焦和研究视野上的拓展,梅塔等(Mehta,etc., 2012)指出,在很多情境下,水本身就是攫取的对象,其用途并非仅限于作物种植,也可能被用于矿业加工和水电生产(Sosa and Zwarteween,2012;Wagle,etc., 2012; Matthews,2012; Islar,2012)。总的来看,国外关于水资源攫取的研究主要采取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旨在揭示水资源攫取过程中的合理化叙事、制度基础、权力运作机制以及水分化。国内相关研究主要从环境社会学视角出发,对体现为水资源攫取影响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如陈阿江(2000)以太湖流域东村为个案,从社会学角度对当地水域工业污染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利益主体力量的失衡、农村基层组织的行政化与村民自组织的消亡以及农村社区传统伦理规范的丧失”是主要因素;王晓毅(2010)从文化角度出发,认为农村和外界力量之间知识和权力的转移是导致发展背景下农村环境问题的重要原因。

  以上研究虽然视角和侧重点各不相同,但存在的共识是,水资源攫取所带来的水分化和水污染问题并非是单纯的环境或技术问题。水资源攫取在本质上更是一个关乎水资源分配的政治问题,关系着被攫取方的生计和生存利益。国外关于水资源攫取的讨论也为理解农村工业化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对于披着“发展”外衣,隐藏在农业工业生产中的水资源攫取现象,应该反思的问题是,“谁”在如何用“谁”的水,满足的是“谁”的发展?当地村民在水分配中的得失各是什么,他们是否有选择的空间?本文以招商引资背景下,出现在河北宋村的农村工业——选铁厂为例,试图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解读该村由选铁厂所导致的水资源攫取现象背后的水分配结构变化和逻辑,并在此基础上对招商式发展进行反思。

  二、村庄背景介绍

  宋村位于河北青林县西部山区,沧河上游,年降水量约四百毫升。全村共220户,690人,总面积2.6万亩,耕地面积仅479亩,作物种类有小麦、玉米、花生等,主要用于自家消费。当地土质多为沙质,土层薄,蓄水性差,三分之二耕地为旱地。有灌溉水源保障的耕地在当地也被称为“水浇地”,主要位于河边,是上世纪70年代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由人工开垦出来的地,配套水利设施——两道主渠和三个灌溉井为灌溉提供了设施保障。河里有水时,村民通常优先引河水自流灌溉,无水时用抽水设备取灌溉井水。由于抽水设备需要柴油或电力驱动,相比之下,河水是不用花钱的水,也被当地人称之为“自来水”。由于耕地面积少,灌溉农业在保证当地人粮食自给自足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据村庄老人介绍,在“农业学大寨”之前,村民只种一季玉米,当时的收成状况用村民的话说就是“粮食不够吃,半年穷,半年富”,但耕地面积扩大之后,人们开始加种春小麦,“生活才好过了一些”。种植小麦需水量大,收割前至少要浇十次水,由于春季的河流正属旱季,河水较为紧张,村民在水需求上的张力较大,也曾因灌溉出现过争水现象。

  宋村原本是一个传统的生计型农业社区,但分税制改革尤其是税费改革后,宋村所在地方政府为提倡“招商引资”曾多次召集村干部开会,鼓励村庄为投资商提供土地使用上的便利条件。“不能守着金饭碗要饭吃”、“自己不开发要给别人开发的机会”等会议精神成为地方寻求经济发展的主导原则。2003年以后,随着铁粉价格的一路上涨,选铁厂的利润空间迅速膨胀。在地方优惠政策的推动下,依托当地靠近矿山的区位优势、较为便利的交通和“丰富的”水源,先后有十余家选铁厂进入宋村,主要进行铁粉的筛选加工。在选铁的加工流程中,首先需要将铁矿石粉碎,然后用磁选机吸出铁粉,同时不间断地用大量的水冲掉剩余的碎石粉末(即尾矿),因此水在筛选铁粉的加工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选铁厂的出现给宋村的社会、经济和环境都带来了很大变化。“整个社区迅速热闹、活跃起来了,各式运输车辆在乡村的道路上穿梭不停”(张丙乾,2005)。很多外出务工的村民闻讯开始返乡就业,如在选铁厂打工、拉矿石跑运输、开小卖部和蔬菜店。选铁厂同时也吸引了很多外来人口并在当地开起了汽车修理与机械维修店。然而选铁厂在拉动当地经济的同时,也带来了用水问题。选铁厂出现一年后,由于河水被大量挤占,村民可用水量减少,当地农业种植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一年两季的农作安排因为“缺水”改为一季抗旱型玉米。据村民介绍,村庄之前的水浇地都变成了旱地,除了菜地,耕地主要依赖雨水灌溉,也是村民意指的“靠天吃饭”。尽管河水有季节性的流量变化,但选铁厂和村民之间的水分配已经被结构化了。

  三、谁的水:水分配结构的形成与强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农业用水应该优先于工业用水。但在宋村,尽管村民具有优先的“抽象水权”,但是在实际的用水结构中,村民的“具体水权”是被边缘化的(Meinzen-Dick and Pradhan,2005)。张俊峰(2005,2009)认为,分水规则是相关利益群体协商和竞争的结果。当利益主体结构发生变化时,旧的分水规则就会被要求重新改写和制定。水分配结构的变化也意味着对水的实际控制权的转移。本部分试图从选铁厂的圈水前奏、策略和村民的应对三个层面进行分析,旨在探讨村庄生产用水分配背后的逻辑和机制、村民为何改变种植结构以及如何理解村民的这种应对行为。

  (一)圈水的前奏

  土地作为获取水资源的前提和水本是紧密相连的,正是随着水资源问题的日益突出,在一系列国际会议和政策话语的建构和强化下,针对水和土地的管理被分门别类化,水和土地之间的关系才开始被弱化并产生分离。然而,在这种二分的认知框架下,容易被遮蔽的是以水为目的的土地攫取现象中的水攫取过程(Woodhouse and Ganho,2011)。在水攫取过程中,土地只是圈水的前奏。在宋村,选铁厂对村庄水资源进行攫取的隐蔽性恰好体现在关于土地的征占和补偿中。

  从征地及补偿标准的决策过程来看,村民是被排斥在谈判过程之外的,缺少表达自身利益的话语权。据村民介绍,选铁厂在村庄的征地合同是由选铁厂和村集体而非村民个人签署的,合同内容也由选铁厂和村干部协商而定,普通村民并没有参与决策权。选铁厂的投资者作为村庄的外来人,自身很难和村里人“说上话”,为获得村庄土地的使用权就积极拉拢村干部。在村民的描述中,这种拉拢体现为选铁厂给干部的“好处费”和逢年过节的“礼品”。作为对选铁厂“馈赠”的回礼以及上级招商政策的回应,村干部作为“中间人”在选铁厂占地过程中扮演着积极角色,并利用自身在村庄的权威为选铁厂占地建立合理性。选铁厂占用耕地主要用于厂房建设,需要将地面进行平整和改造,修成水泥地面以承载加工设备的重量。但由于当地土层薄,很多都是河滩地改成的耕地,一旦铺上水泥,耕地很难恢复甚至将无法继续耕种。但在征地过程中,村干部不断放大选铁厂能够带来的经济利益,利用非农就业叙事为选铁厂建立合理性,如“比种地强;不用出去打工,在家门口就能挣钱”。由于村干部钳制着村庄内外部的资源,很多村民在村干部的劝说下陷入了“说不上愿意地被征,也不算反对”的尴尬境地。总的来看,村干部的这些就业和收入叙事都是从短期的经济收益角度出发,实质是为选铁厂服务,而非出于对村民利益的考虑。破坏掉的耕地在合同中虽然有恢复地貌的条款作为形式上的补偿,最终还是会以现金形式兑现,但从利益受损的角度来看,村民在转移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丧失的还有土地所承载的长期性生存保障功能。

  这种生存保障功能背后的另一个隐蔽性功能是水的使用权,选铁厂通过征占土地获得的不仅是土地的使用权,还有村民的具体水权,但水补偿在土地补偿中并未得到体现。就选铁厂所提供的补偿费而言,补偿标准主要依据所占土地的粮食产量来计算。从与村民的访谈中得知,“用水没有补偿,要是征了块地,打了个井,地给了补偿。”但事实上,选铁厂占用的不仅是村民的土地,还有大量的水。土地的固定性和边界性决定了选铁厂所占土地面积数是具体的,获得土地补偿的村民人数也是特定的,但水是流动的,选铁厂圈水带来的潜在影响具有流域性,这也就意味着直接受选铁厂用水影响的是村庄内的所有村民,而水补偿是完全缺失的。据村民介绍,土地被征占后,水是可以“随便用”的。因此,村民在出让土地时,隐蔽在被转移土地使用权背后的还有具体水权,而选铁厂借土地使用权的获取也为圈占生产用水提供了前提准备。

  (二)圈水的策略及逻辑

  宋村的选铁厂属于私人投资,盈利是其首要目的。只要有足够的铁矿石原料,选铁厂通常会全天24小时运营,加工的连续性使得选铁厂的用水量不断增加。据村民介绍,“厂子一开工,河里就没水”。为方便取水,很多选铁厂偏好在河边选址建厂。根据选铁厂在村庄所占耕地类型来看,百分之七十为水浇地。为确保所需用水量,所有选铁厂在河边都建有比村庄灌溉水井更深的蓄水池以实现对河水的圈占。选铁厂的蓄水池通常在三米到五米深之间,而村庄最深的灌溉井为三米。此外,选铁厂还利用经济优势采用较大功率的抽水设备在河水多时直接从河里抽水。选铁厂的抽水设备通常采用的是三寸水泵,每小时能抽约七八十立方水,而村民所用水泵为两寸泵,每小时只能抽18立方水。在河流旱季,选铁厂厂主还会用铲车在河道里挖沙修筑拦截坝,拦蓄上游来的水,再用水管或抽水设备引入蓄水池中。河水紧张时,为防止有人“偷水”,工厂白天还会找人负责看水。从用水需求来看,不同于农事系统的季节性水需求,工厂用水遵循的是资本逻辑,水只是用于生产加工和实现积累的原材料。按当地的环保规定,选铁厂应该对废水进行处理并循环利用。每个工厂除了排尾矿的管子外,还需另外安装一个回水管,用于将尾矿渗下来的水抽回井里。但从与村民的访谈中了解到,选铁厂只有在河水很少时才会对废水进行循环利用,河水多时,废水是直接排到河里的,以致工厂运营起来,“河水都是浑的”。选铁厂这种不断排污与取水的用水方式也意味着其对河水需求量不断增加,并挤压着村民的水获取空间。

  在村民的认知中,河水属于公共开放性资源,但选铁厂通过修建水利设施进行圈水不仅将公共资源私人化,还对原有的使用者产生了排斥,选铁厂对水的圈占实质上是一种掠夺式积累(Sosa and Zwarteveen, 2012)。河水与当地人生计之间的关系以及当地人的水需求在资本的视野里是被忽略的。被挤压的水获取空间也促成了村民认知层面上的水短缺。如梅塔(Mehta,2011)所揭示的水短缺背后的社会建构性,村民所言的水短缺事实上是指村民自身所需水和所能获取水之间的缺口,而非绝对的自然性水短缺。鉴于水获取能力存在差异,选铁厂基于资本优势利用水利设施和抽水设备对河水进行圈占,减少了村民所能用到的免费河水,后者只能将井水或雨水甚至工厂排出的废水作为替代水源进行灌溉。使用河水不需要支付现金成本,但抽取井水需要支付电费,在水获取途径商品化的压力下,村民用水的选择空间进一步被挤压,利用污染后的“自来水”灌溉也是村民“没办法”的选择。有位在选铁厂打工的妇女试图为工厂带来的水影响进行“辩护”,“厂子开工还有水用,厂子不开工还没水用”。但从村民的选择空间来看,这更是一种处在来自现金收入压力和水需求双向压力下用水的无奈表达。

  (三)村民的应对与水分配结构的强化

  在本尼迪克特·克尔弗列特(Kerkvliet,2009)看来,资源分配是一个政治过程,充斥着相关利益主体围绕特定资源而展开的竞争,主体间的社会关系决定着资源的最终分配方式。也有学者指出,水资源竞争并非静止而是一个动态过程(Funder and Bustamante,2012)。宋村的水资源分配结构也是村民和选铁厂之间利益博弈的结果。尽管村民在水分配中不断被边缘化,但村民并非是完全被动的接受者,他们在应对策略上也采取了从“偷水”到“调适”的日常政治行为,这些“屈服”更多地体现着“自我保存的韧性”,然而,同时也强化着由资本所主导的水分配结构(Kerkvliet, 2009;斯科特,2011)。

  选铁厂出现之前,宋村的农耕种植安排是一年两季农作物:小麦和玉米。麦子种植需水量较大,而三月到五月是河流的旱季,也是小麦的生长期,河水在满足村民灌溉需求上已经处于紧张状态,村民之间的争水现象就是例证。但随着选铁厂作为新的用水主体的加入,河水的需求张力被进一步拉大。有村民回忆当时的情景,“河水不够用, 厂子找铲车用沙子在河里别湾改水,上头把河横拦着都截上了,都没水了,底下自来水根本没有,一点水也下不来,地里旱了,想浇水根本下不来。”为防止村民抢水,工厂白天还专门派人看守。在村民的认知中,厂子是“惹不起”的势力,自己是“老百姓”,“没有权力和威力,说话不顶事……找去闹去,嘴上骂骂也起不了作用……打官司还要花钱”。村干部在这场水争夺的暗战中更多地是扮演两面人的角色:一方面,作为村庄的权力精英,维护村民的利益是村干部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对村民的灌溉需求不能坐视不管;另一方面,村干部和选铁厂的利益结盟关系使其与村民的利益对立化。为维系双方利益的平衡,村干部只有在干旱较为严重的时候,才会和选铁厂交涉,优先村民灌溉用水。为规避与选铁厂正面交锋带来的风险和被村干部“记恨”,有村民采取了“偷水”策略,选择在晚上去河坝里挖孔,改水灌溉。在强势的资本面前,大多数村民因为“没权力”而选择了沉默,但沉默也是规避风险、进行自我保护的一种安全策略。然而,此类安全策略随着选铁厂数量的增加可使用的空间越来越少。短短一年时间内,村庄相继出现了十家选铁厂,河水被越圈越少,村民使用弱者武器的空间也受到了挤压。无力进行外在的反抗,农民只能进行自我调适,重新安排种植结构,放弃小麦种植并改种抗旱型玉米以减少灌溉水需求,同时不得不求助于土地外的收入维系生存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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