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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103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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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1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的规定,经考核评审和质量检测合格,批准宁夏四正种牛育种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1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的规定,经考核评审和质量检测合格,批准宁夏四正种牛育种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从事牛冷冻精液生产经营,现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等详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验收合格种公牛名单等详见附件2),有效期为3年。自本公告颁发之日起,原许可证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农业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目录(201405)

2.各有关单位验收合格种公牛名单


 

农业部

2014年5月13日


附件:
公告210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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