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蛋产品管理: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畜牧法应加速修正
文/陈俪方图片提供/畜产报导农委会主委陈吉仲3日在行政院食安会报提出“蛋有所‘规’”报告案,强调破壳蛋绝对不能给消费者食用,也不能做为液蛋使用,已在立法院一读的“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可要求液蛋的生
农委会主委陈吉仲3日在行政院食安会报提出“蛋有所‘规’”报告案,强调破壳蛋绝对不能给消费者食用,也不能做为液蛋使用,已在立法院一读的“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可要求液蛋的生产须符合良好生产规范并要求可溯源,待法案通过上路后即可避免业者使用破壳蛋做为液蛋来源。
陈吉仲在报告中指出,鸡蛋与液蛋问题可能出现在畜牧场、洗选场与液蛋业者,例如,畜牧场平均有1%的破壳蛋,但破壳蛋不能给消费者吃,也不能做液蛋使用,规范畜牧场符合良好生产规范与要求溯源,就能避免。农产品溯源的法源依据,就在“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中,陈吉仲说,立法院下个会期可望通过。主持食安会报的行政院长苏贞昌指示陈吉仲,农委会应积极争取支持,尽速完成修法,同时也要求农委会尽快将畜牧法修正草案,提报政院。
有关液蛋管理,其实食药署已着手进行中,5月底预告“液蛋卫生标准草案”及“液蛋产品标示规定草案”,明订破壳蛋不可做为液蛋原料,预计109年元旦上路,违者最重可开罚新台币300万元。黑心液蛋事件层出不穷,食药署邀集产官学讨论后决定规定原料蛋形态,除了蛋壳完整无裂痕的蛋可做液蛋之外,蛋壳有裂但蛋壳膜完整,蛋液未漏出且蛋壳没污垢的裂壳蛋,也能做液蛋。
另外,苏贞昌在食安会报也听取了“食安五环加强查验-107年及108年第1季跨部会稽查暨监测成效总检讨与精进作为”报告,107年至108年第1季,农渔畜牧产品用药安全监测的检验件数提升至10万4千件,合格率96%以上。苏贞昌要求相关部会盘点并检讨法规、整合农产品标准,并提供消费者可信任的标准,落实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