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用药不能随便买宠物用药可自行进口
人生病会找医生诊断开立处方笺取药,但农民饲养的禽畜动物生病,多半是直接问卖动物用药的药贩或业务员,这类被农民称为“王禄仔仙”的动物用药贩卖业者来源复杂,有的是药厂业务、有的却是“无师自通”的小商贩,农委会为防止非法业者乱卖伪药或合法药品流入非法业者手上贩卖,拟定《动物用药品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今通过行政院会,未来经立法院审核修正后,农民或贩卖业者若无法提出药品来源证明,即可处9到45万元罚锾。
追踪动物药品流通 农民需证明购买来源
市售动物药品来源、流通复杂,过去无论动物用药是经国内制造厂合法制造或进口商合法输入,只要在国内贩售,得依照规定向农委会防检局申请“检验登记”,国内制造厂取得制造许可、进口商取得输入许可,药品才能合法流通于市面。
“此次修法不只管药、也加强贩卖业者的资格管理。”防检局物防疫组药品管理科长谢宗发强调,过往除了有违法业者制造伪药四处兜售外,还有一种违规样态是合法药品流经大、中、小盘商,“东卖来、西卖去,中间有一手可能不是合法业者,就会产生药品流向的问题。”
谢宗发表示,动物药品经过太多手,过去农委会和司法检调合作,却常常追查到一半被迫中断,为了让管理强度更直接、简单,新修正草案直接规定合法药品需由合法业者贩卖,未来面对稽查时,农民或业者要能自主提具发票、销货单等来源证明,否则稽查单位可直接合理怀疑药品违法,处以9到45万元罚锾。
畜产药检残留量超标后 不得移动动转让
去年拉亚、麦味登等多家早餐店验出鸡蛋、肉品抗生素残留量过高,余悸犹存,新提出的《动物用药品管理法》也加强了禽肉、水产、蛋、奶的食安管制。
谢宗发解释,原法令规定禽畜、水产设有“停药期”,停药期未满不能出售、转让或供屠宰加工或食用,但不同生物体会有例外的案例,有些甚至是业者在停药期未满前就私自移动、转让给其他业者,因此未来直接依照卫福部的“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管理,一旦检测药残量超过,这些禽畜产品不得移动、转让或供屠宰等行为。
谢宗发表示,过往《动物用药品管理法》没办法直接下“移动管制令”,所以即便发现有药残超量的禽畜产品,还得透过《消保法》协助才能要求业者不能转卖,新修法直接把移动管制令纳进来,未来防检局可以自己发动,若业者还是不遵守,就可直接罚3到15万元罚锾。
开放国外购买宠物药品 鼓励生技业研发动物用药
此外,新修正草案还包含鼓励国内生技业者研发动物用药;开放民众可直接从国外携带少量、经公告许可的动物用药。谢宗发说,现在是拥有许可证的制造厂才能研发动物药品,但很多生技业者具有研发能力,不见得有办法开制造厂,因此参考药事法“厂证分离”的精神,放宽法规,让生技业者可申请许可证、研发动物药品,再委托给GMP合格的工厂生产药品。
从国外携带动物药品对许多养宠物的民众来说则是一大福音,谢宗发说,欧美等国有许多较先进的心血管、肾脏等动物药品,但台湾市场太小,不见得能吸引国外业者输入至台,未来修法后,民众可携带少量经防检局公告许可的动物用药进来供自家使用,目前初步排除疫苗、血清等具有生物安全风险动物药品,详细药品、剂量、每人携带数量将会另订限量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