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检局公告《植物医师法》草案特定农药需有执照才能开处方笺
田间到底需不需要“植物医师”辅导农民用药、防治病虫害?农委会防检局日前公告《植物医师法》草案,研拟由植物医师执照者、植物病虫害技师专门执行田间植物防疫、检疫,并开立处方用药,盼能改善田间用药情形。
防检局表示,农作物生长过程中一定会有病虫害,而必须用药防治,但若农民的施药习惯不好,可能导致农作物农药残留量过高,“尤其小番茄、茄子等连续采收作物,农药残留问题更是严重。”需要植物医师介入辅导正确施药。
《植物医师法》草案,未来特定药物需开立处方笺
目前农药管理几乎全靠农药行中的“农药管理人员”,由修习过两周农药管理课程、并取得执照的农药管理人员负责登记“谁”买了“什么药”,但却无权开立植物用药处方签。
而根据日前公告的《植物医师法》草案,未来将由植物医师执照者、植物病虫害技师资格者执行开立处方签、诊断植病等工作;而植物医学系或植物保护相关科系学生也得以在植物医师指导下,协助执行植物医师业务。
若《植物医师法》顺利通过,将规划由考试院考选部负责举办植物医师考试,考选出能治植物病症、开立植物用药处方签的“植物医师”。
“未来可能由‘植物医师’、‘农药管理人员’双轨管理农药用量。”防检局副局长冯海东进一步解释,可能修订《农药法》,规定特定植物用药必须领有“由植物医师开立的处方签”,才能到农药行领药;而农药行里的农药管理人员必须依照植物医师处方签开药,并予以登记。
“但这些都是后端配套讨论。”冯海东表示,当务之急还是先推动《植物医师法》,若顺利通过,才有可能讨论到后端配套措施该怎么研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