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饮风暴手摇茶拟要求标产地罐装茶饮茶叶强制执行产地标示
最近手摇茶饮接连遭地方卫生单位验出进口的原料茶叶农药残留不合格,成为立委质询焦点。农委会主委陈保基昨(29日)天出席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备询表示,有鉴于进口茶叶遭检出农药残留的比例偏高,连带波及消费者对国产茶的信心,因此农委会五月起将与卫福部联合稽查市售罐装茶叶,产地来源须严格标示,不可有标榜“国产茶”却混到进口茶的情况。
手摇茶饮研拟强制标示产地

进口茶叶研拟列入高风险项目 逐批查验
另外,针对进口茶叶的食品安全卫生把关,陈保基表示将建请卫福部食药署把进口茶叶纳入〈食安法〉的高风险品项,在边境检查时提高检验频率;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表示,“陈主委的建议目前仍处于研议阶段,”仍待时间研拟出通盘政策。
而本土茶叶是否也有农药残留疑虑?陈保基说,“过去检验都有97%以上的合格率,”请民众放心。
至于为何过去没有将进口茶叶列入高风险品项?王德原说边境把关会针对个案调整,像越南红茶在去年底时就发现不合格率攀升,“所以今年初就开始针对越南茶叶逐批查验。”而目前只要是进口茶叶,食药署都会逐批查验,不再只是局部抽查。
食药署食品输入管理科长吴宗熹说,“目前高风险的认定有两种情形,”分别是进口业者纪录不良,或是进口地区有安全疑虑,像是日本福岛之后五县的进口产品。而一般的抽验率都是5%,若被列为高风险品项,则会视个案提高抽验率,甚至禁止输入。
消费者团体:手摇茶应纳入〈食安法〉规范
包括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氏基金会等民间团体都认为,食药署应拿出决心明确规范手摇茶饮的食品安全,加强源头管控。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秘书长卢信昌说,手摇茶饮业者一直不被食药署视为〈食安法〉第3条所定义的“食品业者”范畴,所以不受〈食安法〉第22条规范,无从要求手摇茶饮业者应清楚标示原产地、来源。这次茶饮风暴凸显此一漏洞,因此消基会认为手摇茶饮业者应纳入食安法规范。
董氏基金会食品营养组主任许惠玉也说,手摇茶饮应该符合“真空包装食品良好卫生规范”中的“即食食品”定义,也就是拆封后无需烹调、就可食用的产品,应该纳入食安法规范,但过去食药署一直都不肯。她认为,若要解决这次茶饮风暴,“就看食药署积不积极,肯不肯拿出具体作为要求手摇茶饮标示原产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