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方向应更明确 宅基地制度改革可期
据报道,《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近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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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近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最近,媒体时常报道各地纷纷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一些地方也很以此种“先行先试”为傲。但笔者深为这些举措捏一把汗:在没有修法或者有权机关正式授权试点之前就贸然行动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于7月2日~3日在京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培训班。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代表部农村土地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各界对土改期望颇高,但土改却并未呈现加速势头,缺乏共识、顾虑重重使得土地改革呈现出谨慎和保守的态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曾经指出:土改
如何既统筹城乡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又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和农民土地权益,已经上升为当前农村土地问题的主要矛盾。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一些地方从城市利益出发、延续
12月1日,农业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组部等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发了 《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的批复》,全国共34个县市将参与该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几番变换反复,每一次改变,都与其时的历史背景有着深刻的关系。农村宅基地权利的流转,作为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部分,也经历了沧海桑田的历史
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关键要依法确立土地流转经营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着力推进土地流转相关制度、机制、政策与模式的协同创新 农村土地流转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农村改革处在破冰攻坚的关键阶段。在新一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批复不久召开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既是新一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一、熟知流转的土地性质,知道如何改变土地性质 避免因土地性质问题产生纠纷,土地性质很难改变,所以土地性质在流转之前需要咨询清晰,没有明确土地性质对后期对你选择的农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强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
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关键要依法确立土地流转经营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着力推进土地流转相关制度、机制、政策与模式的协同创新 农村土地流转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
目前,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正在全面推开,这其中农村承包地流转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何实现农村土地流转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 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小产权房”受保护吗?
中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一级市场(即农村土地发包市场)的非经济原则和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转让市场)的发育滞后。在一级市场上,现行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文件指出,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产生,是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结果,其制度基础在于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村土地合作社的治理机制关系到方方面面,涵盖股东组建与决策机制、合理设置股权
土地权利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产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学界、政府决策部门、舆论媒体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这一问题的背后,是关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的争论。在本文中,笔
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创新农业经营模式,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综合效益。如何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前提下,激活农村土地要素,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向
为进一步摸清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积极探索土地规模经营的新路子,近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笔者到安徽省宿州市埇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