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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于2024-05-19 来源:农讯网: > 资讯 作者:未知
导读: 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创新农业经营模式,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综合效益。如何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前提下,激活农村土地要素,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向

 

  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创新农业经营模式,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综合效益。如何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前提下,激活农村土地要素,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推进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是需要不断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以四川省遂宁市为例,分析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的可行路径。

  一、遂宁市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概况

  近年来,四川省遂宁市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不断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农村土地流转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断提高。截至2015年3月,全市采取转包、出租、入股、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9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7%。其中转包45万亩、占流转总量的48%,出租37万亩、占39%,入股3万亩、占3%,转让1万亩、占1%,互换9万亩、占9%。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流转渠道由自发向组织化转变。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刺激,农民惜地情结增强,土地流转逐渐由农户间无序自发流转向有组织地有序流动转变。组织流转一般是通过组建土地流转合作社将农民愿意流转的土地聚集在一起,通过股份合作、统一发包等形式进行生产经营,或由村民委员会在征得农户同意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的流转。目前,全市共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360个,组织化流转面积达39万亩,占流转总量的41%。组织化流转有政府引导,规范程度较高,土地大多成片,有一定规模,价格也较统一,有利于更好地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促进农业资源开发。

  二是流转主体由个体向多元化转变。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效益农业的发展,一些原来的种养大户扩大了土地种植规模,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遂宁市农村土地经营主体已由过去以农户为主,转向有企业、工商个体户等大量参与,农业经营正在逐步由单一的家庭经营向多元主体经营转变。经营项目也从以种粮为主转向养殖、蔬菜、林果等多种特色产业经营。目前全市已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5300余家,流转经营农村土地近40万亩,占流转总量的42%。

  三是流转面积由零散向集中连片转变。近年来,中央持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有力调动了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参与农业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土地流转已经由原来的在村组内部农户之间单一的季节性转包流转,扩展到跨村组、跨乡镇、甚至跨县(区)的成片集中流转,实现了土地由零散向适度规模集聚。目前,全市1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达42万亩,占流转总量的45%。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方式,累计建成现代农业万亩示范区34个,优质粮食、优质油料、优质柑桔、绿色蔬菜、特色中药材等五大特色产业基地150万余亩,万头生猪养殖场92个;5个现代农业园区已建成优势特色种植基地16万亩,设施农业比例达到33%,综合机械化率比大面积高5个百分点,粮食单产比大面积高5%。

  四是流转收益由低收入向高效益转变。当初农民流转土地是为了规避税费,很多土地撂荒无人耕种,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逐年攀升,流转价格从当初无偿代耕、低价转包到目前每亩400-1000元,越是种植条件优越、交通条件较好的地方流转价格越高。从调查的情况看,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多用于发展优质经济作物、反季节作物、畜禽养殖和休闲观光等高附加值农业,土地增值效益相对较高。随着土地流转的不断深入,种粮大户不断涌现,全市已有30亩以上种粮大户763户,种粮面积达6.8万亩。

  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

  遂宁市把土地流转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突破口,坚持“稳制、分权、搞活”的原则,按照“合理布局、形成规模、规范管理”的思路,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不断探索土地流转新方法,促进农村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聚,促进了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一)夯实基础,引导土地依法流转。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理和管理好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全市基本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证、台帐“四相符”、“四到户”,并由乡镇集中统一规范保管土地承包档案。目前,全市已完成确权登记面积212.5万亩,其中安居区作为四川省首个县级确权登记颁证验收单位已整体通过省级验收,其他县(区)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后期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土地承包档案信息系统管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搭建平台,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市农业局和5个县(区)、64个乡镇、172个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初步构建了以市县(区)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为中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平台、村土地流转信息员为基础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同时,挂牌成立了遂宁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组建了首家土地流转交易市场—蓬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中心,建立了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通过乡镇流转中心收集农民土地流转需求信息,由县交易中心统一发布、统一交易、统一签订合同,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建立机制,保障土地规范流转。一是加强规范管理。从流转信息收集、登记、汇集、发布,当事人资格审核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档案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了一整套工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有的县(区)建立了业主资质审查、流转价格指导、风险保障、土地复垦和工作服务等机制,对大宗土地流转实行了登记备案制、合同鉴证制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修建生产服务性设施临时占地的,按临时设施占地面积和一定标准缴纳耕地复耕保证金,降低了土地流转的潜在风险。二是强化纠纷调处。在5个县(区)组建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庭,探索建立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三位一体”的土地纠纷调处机制,得到全国人大领导肯定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去年以来,共调处土地纠纷4459件,调结率达99%,为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有序流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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