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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质量纠纷不能陷入“持久战”

发布于2025-12-16 来源:农讯网: > 资讯 作者:未知
导读: 一日深夜,杨光军给记者打来电话,声音里透着焦灼。他说要是事情一直解决不了,大春一季就不种了,地荒了政府就该着急了。长达数月的奔波、协商,希望又失望,已经让他心力交

 

  一日深夜,杨光军给记者打来电话,声音里透着焦灼。他说要是事情一直解决不了,大春一季就不种了,地荒了政府就该着急了。长达数月的奔波、协商,希望又失望,已经让他心力交瘁。

  但另一方面,种子公司与经销商也表示委屈。为什么同品种同批次的种子,其他农户就没出现问题呢?谁能保证不是种植户管理不善、天气、土壤等其他因素导致的性状变异呢?

  那么除了田间鉴定办法之外,是否能利用最新的分子鉴定技术给个明确说法呢?记者多方了解后才知道,虽然蔬菜品种的分子鉴定技术已经相对成熟,但目前我国只针对水稻、玉米等大宗粮油作物建立了权威基因库,品种繁多的蔬菜尚未被收录基因库。这就意味着,由于没有权威的比对样本,分子鉴定技术在蔬菜纠纷中难以发挥作用。

  近年来,一些社会影响重大的种子纠纷案件屡见报端,尤其是附加值更高的经济作物,涉案金额往往以百万元计。一旦发生种子质量纠纷,若能通过更权威、更科学的技术鉴定,快速明确责任,也不至于使当事人陷入持久的“拉锯战”。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虽然王敏、杨光军等新农人维权意识较强,但对相关法律法规一头雾水,种子真假鉴定又存在极高的专业性门槛,要切实保护自身权益,仍然需要专业机构指导。此案中,行业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有关法律法规对主管部门在种子纠纷案件中的角色规定,却显得有些“粗线条”。基层部门难以找到行为依据,又可能面对不作为的指责。

  可以预见,由于自留种减少,商品种子购买数量必大量增加。原本种一亩半分地的农户即使发现买到假劣种子,往往也不会花工夫去索赔。但未来不一样了,随着规模种植比例的不断提高,种子质量稍有偏差,便可能给规模种植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不管是法律层面、基本设施层面、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层面都应该尽快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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