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鱼塘洒药
鱼病防治是提高鱼苗、鱼种成活率和成鱼高产稳产的重要措施。但在平时养殖生产过程中,许多养殖户对鱼病防治存在误区,随意乱用药,以致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1、轻防重治:大多数渔农都是在鱼患病后开始用药,往往造成药成本增大,死鱼等不应有的损失。鱼病防治应做到“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鱼病的预防应做到“四定”和“四消”。即投食定质、定量、定时、定位。四消是:鱼池消毒,鱼种消毒,水体消毒,饲料、食物、工具消毒。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控制和避免鱼病的发生。
2、不问鱼的病因。要掌握鱼的发病规律,首先必须了解引起鱼病的原因,而引起鱼病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外因也有内因。如鱼的水环境PH值大于9.5和低于5.0就会引起鱼的死亡,为此改变水环境酸碱度,即可缓解鱼病,再视病情进行治疗。有的养殖户对鱼的病因不作分析,结果只会事倍功半。
3、不对症下药。鱼病的类型十分复杂,从患病部位来划分,可分为皮肤病、鳃病、肠道病、其它器官疾病四个类型。从不同的病原体来划分,有病毒、细菌、真菌引起的疾病,称为传染性疾病,由寄生虫引起的疾病,称之为侵袭性鱼病,此外,还有敌害引起的多种鱼病。若不对症下药,一律用漂白粉、强氯精、硫酸铜、生石灰等,不仅起不到药到病除的效果,有时还会适得其反。
4、不同的鱼一样用药。鱼的品种、大小不同,药量亦不能相同。
5、不分鱼池大小用药。鱼发病后,除对病鱼检查诊断外,有时需根据池塘大小和水质状况泼洒药物,但是许多养殖户对鱼病药物不作精确计算,造成鱼池药物浓度过大或过小,影响治疗效果。
6、药物种类多年不换。实践证明,长期使用一种药物,有时会造成病鱼的抗药性,如果交换使用,则效果更佳。如指环虫病,用鱼虫宁、90%的晶体敌百虫和硫酸铜等交替使用效果更好。
7、使用过期药物。每种药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一些养殖户追求便宜购买过期药物或舍不得将过期药物丢掉继续使用,其结果不但没有作用,甚至产生有毒物质,往往造成大批鱼中毒,这样“节约”实在是得不偿失。
8、不注意用药时间和条件。气温超过38℃时,害虫停止摄食,此时施洒的药液挥发快,起不到防治作用。正确的方法是选择早晚进行适时投药。又如鱼种分塘放养时进行鱼体消毒,通常用漂白粉或硫酸铜浸泡20—30分钟,但要注意水温的条件是10—15℃,否则达不到应有效果。
9、不注意低残留。一些养殖户只求治好鱼病,不考虑选用高效低残留鱼药。例如治疗小瓜虫病,常规有效药物是硝酸亚汞,但汞制剂有很强的毒性,系高残留药物,目前已禁止使用。可改用鱼虫宁、辣椒粉、生姜片等防治小瓜虫病,也有同样效果。
10、用药不讲求经济效益。不少养殖户滥施药物。其实,鱼病有时也可以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所用药在保证疗效前提下还要考虑药物的有效量、销售价格等因素而选择合适的药物,最大限度地降低用药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