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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初级加工时代正式来临!由农委会管辖,领“工场登记证”等同“工厂登记”

发布于2025-12-17 来源:农讯网: > 综合资讯 作者:
导读: 小农初级加工时代正式来临!由农委会管辖,领“工场登记证”等同“工厂登记”

为推动农产品从生产到初级加工的一元化管理,农委会修正《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拟将农产品初级加工纳入管辖范围。未来开放给使用国产溯源农产品为原料,从事干燥、粉碎、碾制和焙炒等四大类加工品项,或有取得产销履历加工验证或有机加工验证者,能申请“农产品初级加工场”登记,由农方担任管辖机构,以符合规模小、加工业态相对简单的小农加工需求。目前修正草案正在预告中,预计明年六月前完成母法及相关子法之修订。

小知识:隶属于经济部管辖的食品工厂规模较大,称“工厂”;农委会提出“农产品初级加工场管理办法”,将属规模较小、符合特定条件者纳入农委会管辖,使用名称为“工场”。

农粮署运销加工组科长尤俊人表示,风险评估小组会依据“水活性”、“酸碱值”做为区分食品风险高低的两大参数,开放小农进行“低风险食品”之加工品项。

小知识:美国食药署以“水活性”、“酸碱值”做为区分食品风险高低的两大参数,“水活性高于0.85”、“pH 4.6以上”属于高风险食品。

农委会:预计每年增加7万5千公吨农产品加工量

尤指出,修法后预计能带动500家农产初级加工场发展、产值增加约20亿元,也可增加每年7万5,000公吨的农产品加工量。不过为何属于小农加工品大宗品项的果酱、腌渍类并未列入这次率先开放的名单中?他则解释,因为制程和保存方式不一、难以控制变数,因此需要进行个案评估,但他强调,只要有取得产销履历加工验证或有机加工验证者,因有经过第三方验证、通过风险评估,都在适用对象名单上,加工品项也不受限于这四大类。

修正草案预计12月送行政院

陈吉仲强调,明年建置农产品初级加工的一条鞭管理模式后,将由“农产品安全及行销司”负责发予登记证明文件和编号,农委会以此掌控生产者资料、场房登记以及进行商品追踪,希望强化农产品安全、稳定农产品产销。

作为母法的《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第7条修正草案正在预告中,估计12月底送进行政院,希望在立法院下个会期完成修法。陈表示,送交立法院审查尚有3-6个月,这段时间农委会将到各地举办座谈会说明,也会让相关办法尽快到位。

谢昇佑:建议针对不同加工品项制订详细操作指示

长期关注小农加工议题的的“好食机”创办人谢昇佑回应,“大方向是对的,但实行办法还需要修正和再研议。”他表示,“风险评估”不该只看品项本身的特性,加工环境、产量、流通模式、经济行为等因素都会影响风险值。

谢表示,台湾气候炎热、也容易潮湿,谷类一旦磨成粉状、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大幅增加,发霉的概率也大大提升,若一般农民的加工环境缺乏湿度和气流压力控制,其风险不会低于一般农民自家熬煮的高糖果酱,某些谷粉甚至有尘爆的工安疑虑,然而,在草案中,“磨粉”却被纳入优先开放的四大加工品项之一,而果酱产品则需申请个案风险评估,“整个草案在风险评估上的方法论还有待确认。”

谢指出,评估风险的角度除了产品特性,产量与销售型态也是另一需考虑面向。例如A农民在自家农场制作数百甚至数千瓶果酱,并透过网络在主流市场上贩售给陌生消费者,B农民在农场是采预订制,每周限量磨米谷粉到农夫市集给预订的市集熟客,前者接近一般主流市场的经济行为,后者属于维生型经济行为,因此前者无论在产量、流通模式和潜在消费类型上,都将比较后者面临更大的风险。

他建议,法规的分级管理要制定细节办法,尤其在卫生安全原则上要有明确的行为指引,好让生产者和稽核员可以依循,且要依据各种不同加工品项的类型订定详细的操作指示,才能让管理步上轨道,帮助农民在自制加工品项上确保食品安全,得到市场上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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