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中,将在2017年底前,关闭禁养区内的养殖户,还剩下一个月的时间,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和保护,规范农村养殖环境。

在2018年1月1号起,养殖户开始缴纳环境保护税等,并且还有处罚政策,逃税额度大于税额10%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逃税额度大于税额30%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样的养殖户需要缴纳税呢?
养殖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畜禽养殖场等
不过这三种情况,不需要缴纳费用
1、非生产经营的单位和居民个人;
2、用于农业生产的非规模化养殖场;
3、对粪污进行综合利用的规模化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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